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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民政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计划

文库 | 2020-06-26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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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2016年民政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计划】

民政科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民解困”的服务理念,以“安民、抚民、富民”为总抓手,牢固树立“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忧”的根本宗旨,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做好民政、残联、老龄等各方面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镇党委政府和市业务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的工作总结:

一、务实求效,扎扎实实地为民排忧解难

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在很大程度上通过民政工作来体现,是民政工作的根本。始终把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生产的难题,置于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大局之中,始终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和领域,最大限度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一)认真做好今年春节的走访慰问和救助工作。我们对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和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户等困难群众进行了救助和走访慰问,并做好市级领导来我镇走访慰问工作。对五保供养资金和低保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进行发放。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和物资达717、8万余元,受益群众达2421户,4377人。今年的救助活动是历年来救助人数最多、救助范围最广、救助资金最多的一年,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每一位困难群众的家里。

(二)严格按照程序,规范了对农村低保管理工作。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村申报的低保户每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了应保尽保。今年5月份和12月份两次对低保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入户率100%。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反复工作对低保户的情况掌握地清、核实地准,今年共审核办理低保户2795户,4805人,并进行张榜公示。同时完善了低保档案资料,规范了低保档案管理。

(三)积极创造条件,改善环境,做好镇敬老院和村级敬老院的工作。20XX年我镇建立了敬老院,配备了娱乐室、健身器材、浴室等各项设施,积极向民政局申请,免费安装了一次性供30人洗澡的全自动太阳能设备,向市残联争取了老年人室内健身康复器材,对敬老院进行了维修改造,焕然一新,营造了一个温馨、舒适、安全、愉悦的康乐家园。敬老院的工作人员视五保老人为父母,时刻把他们的冷暖放在心上,一日三餐不重样,每顿都有热汤,保证冬暖夏凉,尽最大努力地改善生活、居住条件。今年共发放集中供养资金874200元,分散供养资金137025元。

(四)慈善事业蓬勃发展。今年由于领导重视,各单位部门配合协作,捐款人的意识明显提高,“慈善一日捐”活动行动迅速,效果明显,通过全镇上下共同努力,仅用七天时间共募集善款50、2万元,超额完成了市慈善总会交给的30万元的捐款任务。成立了村级慈善工作站40个,同时广泛开展了救助活动,对贫困家庭、因病返贫家庭、特困大学生、特困残疾人、计划生育双女户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进行救助,共救助256户,发放救助金20、8万余元。对我镇因患大病家庭及时向民政局申报,今年共申报58户大病救助家庭,申请救助金额26万余元,有效地减轻了患者的家庭负担。

二、模范执行双拥政策,优抚优待工作明显改善

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老烈属、参战军人是祖国和人民的功臣,现役军人是新时期最可爱的人,做好烈军属优待工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几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对优抚优待金的协调争取力度,按政策标准及时发放到位,不断完善和规范伤残军人的医疗报销制度,落实了参战退役人员、带病退役人员、参核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待遇,工作中我们注重打造优抚优待工作的良好环境,把开展经常性的走访活动和“八一建军节”、春节期间的慰问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把优抚优待同“科技帮带”、“法律援助”相结合,积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五十岁以上优抚对象每人免费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为二等伤残军人办理了职工医疗保险,为优抚对象免费办理新农合,积极组织优抚对象到省荣光院和泰安荣光院进行疗养,为他们提供便利的条件和服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个优抚对象家中。落实了60周岁以上259位退役士兵的调查核实工作,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享有适当优厚的待遇。圆满完成了24位散葬烈士迁移到市烈士陵园的任务。

三、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本着“有利于群众知晓、参与、监督,有利于调动村干部积极性”的原则,与纪委、经管等部门联合,制订了村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表,统一规范了村务决策程序,保证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明确了公开时间,规范了公开内容。做好各村每月的公开检查和指导,将公开内容及时的输入到网络传送到市公开办。今年有14个村更换了高标准的公开栏。市村务公开办公室对我镇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地肯定,完成了万庄村社区服务大厅的建设工作。

四、扎实做好残联和老龄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残联工作:

1、我镇全面完成了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截止目前我镇已办理残疾证1425件,其中:肢体残疾984人,智力残疾95人,听力言语残疾119人,视力残疾92人,精神残疾71人,听力64人。对全镇1425名已办证残疾人及1786名疑似残疾人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掌握了每位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并完成了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数据库的录入工作,同时完成了残疾人康复需求数据库的录入工作,档案完整齐全。

2、为残疾人办理低保,4月份为987位残疾人办理了低保,把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向残疾人倾斜,完全解决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问题。

3、按照市残联的要求对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的家庭进行调查登记审核,完善有关手续和表格,共为215位低保重度残疾人办理了生活补贴卡,并全部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4、我们利用春节和助残日期间,救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共发放救助金2、4万元,面粉120袋,食用油120桶,受益残疾人家庭120户,为4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了轮椅和三轮车,为他们提供了行动上的便利,为4名听力残疾儿童发放了助听器,为55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做了复明手术。积极为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创造条件,特别是在建房过程中出现用水、用电、交通等方面的问题,协调村里给予提供方便解决实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目前5户危房改造已全部完成任务。

5、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难问题,我们把安置推荐残疾人就业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是解决他们由输血变造血脱贫致富,培养他们自食其力的关键问题,我们积极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领导汇报,与经委、招商分局等部门联合,与企业积极联系,在镇15个规模以上企业安置残疾人157人,在残疾人扶贫基地恒威塑胶工矿有限公司安置残疾人15人,月工资都在1000元以上,并且为他们办理了“五险”,切切实实解决了他们就业难的问题。我镇残疾人李玉魁创办的恒威塑胶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取得了省级残疾人创建的称号。

6、抓好残疾人的技能培训,今年我镇共输送残疾人17人,他们分别接受了计算机、电气焊、电动车维修等技术,使他们尝到发一技之长,为他们拓宽了就业道路。

7、保护残疾人的合法利益,实施“法律援助工程”与司法、团委、妇联、经委等部门联合,在助残日期间我们在镇主要街道设置3个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解答残疾人的各项咨询活动,大力宣传关于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全社会都要关心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今年我们共处理调解残疾人各种纠纷等问题12件,免费提供法律援助7件。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案件。

老龄工作:

今年对全镇6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了调查摸底,共调查核实60周岁以上的老人7154人,其中60-69周岁4142人,70-79周岁1822人,80-89岁的1102人,90-99岁的87人,百岁老人1人,为落实老年人的健康补贴和合作医疗减免提供了资料。积极为50周岁以上的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已办理3492份。共发放高龄补贴33、6万元。积极开展为老服务活动,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在低保救助优先照顾孤寡老人,发放助行器15件,与司法所联合解决老年赡养纠纷6起,为贫困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8起,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自觉坚持依法行政,移风易俗工作达到新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和上级的有关法律规定,坚持移风易俗,加强殡葬管理,火化率达到100%,倡导了厚养薄葬的良好社会风气。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会同计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大了对非法婚姻、非法抱养、流动人口的稽查力度,制止了非法民间组织或社团组织的产生,净化了社会空气,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扎实做好民政信访稳定工作

信访是关系社会稳定的大事,民政信访面对的是最可爱的人,最可怜的人,也是工作最难做的人,民政信访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时刻牢记“人民的利益无小事”的观点,认真解决好群众的来访咨询工作,以“热心、耐心和诚心”接待来访群众,对他们要求的问题,我们不回避、不推诿、办事靠原则,说服靠政策,引导用感情,能够办的立即办,不能办的把政策讲清楚,道理讲明白,让来访群众心悦诚服。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办理的事件1186起,及时办理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民政信访工作保持良好的现状,没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

20XX年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

俗话讲:活到老,学到老,学无止境。没有学习就不可能有进步,没有知识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学习能决定一个人的思想观念,思想观念决定着思路,而思路决定着出路。我们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对有关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一知半解,甚至不了解,很有可能就会遇到不必要的障碍,使得工作无从下手。因此我们一要加强党的理论学习、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坚持用这一理论指导我们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二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民政工作面对的就是广大的人民群众,是社会性、群众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我们要用政策规定给群众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三要向身边的同志们学习。“寸有所长,尺有所短”,要学习每位同志的长处和优点,弥补自己的不足和缺点,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全力塑造民政干部队伍为民、务实、清廉、公道的良好形象。

二、突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

民生连着国运,民生牵动民心。我们要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扩大低保范围,做好退保和续保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认真落实五保供养制度,保障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特别是村级应加大对五保老人生活、医疗等方面的照顾和关心,使其安度晚年。我们加大对突发性灾情和事故的救助力度,建立完善的防灾、救灾运行机制。真心实意地解群众的燃眉之急,给群众雪中送炭。

三、认真抓好慈善救助工作

为把慈善一日捐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积极开展“奉献一片爱心,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慈善捐助活动,加大捐款力度,大力实施爱心助残、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情暖万家的五大救助工程,充分发挥本村爱心人士的作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更好地救助贫困家庭、特别是因大病返贫的家庭。全镇各村都要发挥慈善工作站的作用,指导村级的工作开展,真正织就全镇老有所养、困有所帮、病有所医、学有所成的“安全网”。

四、认真落实好双拥政策,积极开展双拥活动

积极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八一”建军节庆祝活动和春节走访慰问优抚对象的活动,加大科技拥军、卫生拥军、文化拥军、法律拥军的力度,切实按政策落实烈军属、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各项待遇,维护好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落实好现役军人优待金政策。

五、探索村民自治管理的新举措,推进民主管理自我完善和发展,不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是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总体要求,加大协调力度,加强调研指导,努力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完善以党总支为核心,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基层自治组织管理体制,完善村级事务民主议事规程和民主决策程序,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切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着重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在村民自治中,做到村务公开的“六个规范”,即:公开的时间要规范、公开的内容要规范、公开的程序要规范、公开的形式要规范、公开的阵地要规范、公开的管理要规范。做好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把优秀的人才选拔到村委会中来,搞好村干部的培训,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制机制,处理好村委会、村党组织的关系,使村民自治工作与发展农村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互相促进。探索自治管理的新举措,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把我镇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六、加强婚丧管理,确保社会和谐文明

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工作,在全镇掀起平坟还耕、平坟还林、清除石碑、制止婚丧大操大办的高潮,严厉打击封建迷信遏制婚丧不正之风,规范婚丧用品市场的管理,全面实行火化。认真贯彻《婚姻法》会同计生、公安、司法等部门,严厉查处非法婚姻、非法抱养和流动人口,努力加强社会文明建设,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红白理事会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管理、监督的作用,对铺张浪费、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殡葬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事的新风尚。

七、认真做好老龄和残疾人工作

老年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我们要善待老年人。现在我国已逐渐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各村要发挥好老年协会组织的作用,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最大程度地满足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等方面的需求。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做好“银龄安康工程”,为5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加大对贫困孤寡老人的救助力度;三是要落实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补贴待遇;落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合作医疗费用减免制度;四是在老人节期间,与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全镇评比“十大孝星”的活动。

残疾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他们更需要社会的帮助和关心。残联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基层残疾人的服务组织网络,各村都要成立残疾人协会,选配好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开展“建残疾人之家,做残疾人之友”的活动,解决残疾人的实际问题,使基层残疾人工作有人管,残疾人的事有人办。二、继续做好全国统一的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三、做好白内障患者的调查筛选和复明工作。四、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培养他们在养殖、种植、加工等方面的技能,提高他们自食其力的能力,积极向企业单位推荐就业。五、扩大恒威塑胶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的生产规模,继续招收残疾人安排就业。六、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与司法部门联合,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七、开展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救助活动,加大对考入大中专学校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人的帮扶力度。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决心牢固树立为民宗旨、增强为民责任、躬行为民实践,立足为民,心系百姓,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真正成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党和政府温暖的传递人,全心全意为群众动真情、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党委政府放心,为加速建设靓丽新东城、幸福东沙河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范文二:2016年民政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计划】

XX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以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为宗旨,以保障民生工作为重点,以优质服务创先争优为手段,以强化“民政为民、全心全意”的服务理念,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工作导向,落实“开拓创新、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快速反应,民政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各项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有序。一是城乡低保工作规范有序。截至9月底,我县享受城市低保的为4021户6679人,发放城市低保金978、81万元,人均月补差171、2元。享受农村低保的为2407户4382人,发放农村低保金301、59万元,人均月补差68元。在城乡低保工作中,严格按照《贺兰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科学界定城乡低保对象,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坚持实行“三级审核、审查、审批”和“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和动态管理工作制度,努力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高有低的运行管理模式和银行代发低保金的社会化发放方式,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阳光、公平、透明。二是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按

照《贺兰县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积极做好救助工作,为全县4877名农村低保对象、高龄老人、农村五保、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代缴了新农合个人缴费14、38万元;按照政策和工作程序及时为城乡低保对象、高龄老人、五保户和城争困难群众患病和患大病的1355人进行了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790、38万元;发放农村低保对象、高龄老人、五保对象门诊救助4979人50、98万元;发放城市低保对象、高龄老人门诊救助7324人51、8万元,全县基本形成救助及时,方便快捷,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序衔接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三是临时救助扎实有效。对困难群众4135户(人)发放取暖补助41、4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32、7万元。救助流浪乞讨、孤儿36人,发放救助金40、2万元。临时救助其他困难群众2318户(人),发放生活临时救助金82、3万元。

(二)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目前,我县共有各类五保人员368名,其中县“中心敬老院收住五保人员100名,散居在各乡镇场的248名。支付集中供养在县中心敬老院的五保人员供养经费63、7万元。加强对县中心敬老院各项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县中心敬老院在做到保证五保人员吃好、穿好、住好的前提下。一是努力创造条件丰富五保人员的精神生活,做好图书阅览室、棋牌室的管理和开发工作。二是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做到四季有绿,三季有花,为五保人员提供优雅和谐的居住环境。三是努力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充分利用空地种植了大地蔬菜,建造了二代日光节能温棚,为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供养标准打下扎实基础。

由于工作扎实到位,我局被区民政厅授予“全区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老龄工作健康发展。一是为全县城市低收入高龄老人171户187人发放1-9月份高龄津贴40、71万元;为全县农村高龄老人1321户1342人发放1-9月份高龄津贴115、54万元。二是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积极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三是指导各社区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四)基层民主建设再创佳绩。一是按照国家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验收标准,加大农村社区试验县建设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全覆盖各项工作,加大指导与投入力度。8月份,国家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评估验收组采取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我县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我县顺利通过评估验收,荣获“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荣誉称号,这是我县取得的又一项国字号殊荣。二是积极指导与督查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做到内容全面,形式规范;积极推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全面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开展民主理财、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打造了“阳光村务”,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实行“五牙子章”民主理财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强化监督权;坚持每月19日“民主议政日”制度,增强民主议事决策意识,提高群众参政议政能力。三是切实做好城乡社区“五共建”活动。坚持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统筹城乡社区建设为要求,指导城镇社区发挥优势,与农村社区开展“五共建”活动,开展共建活动的城乡社区签订了“五共建”协议书,按照双方的需求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五共建”活动。

(五)双拥优抚安置成效显著。一是提升双拥工作创建水平。积极探索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新路子、新途径,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为目标,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职责,完善了工作制度、考核细则,狠抓落实,制定出台了《XX年双拥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贺兰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办法》和《贺兰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制订了“退伍军人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出版了《塞上贺兰双拥潮》双拥专辑。“双拥”工作实现了九个100%: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100%;随调、随迁的军转千部家属安置率100%;驻县部队连以上单位有电脑、图书室、室内训练场等科技拥军普及率100%;驻县部队子女入学享受优惠率100%;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时按标准兑付率100%;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率100%;军民共建单位被评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100%;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定补金兑付率100%;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按规定标准落实率100%。二是积极营造氛围。在县城4条主要街道制作灯箱宣传牌560块,大型宣传牌12块。全县各窗口单位的办事窗口、服务大厅均设置了“军人优先”标识牌。三是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全县352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及伤残抚恤金158、2万元;对87名重点优抚对象和伤残军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4、8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伤残军人临时价格补贴3、9万元;为106名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4、08万元。四是退役安置创新推进。县双拥办联合县劳动就业局举办退役士兵招聘洽谈及创业能力培训班,为退役士兵就业搭建了平台,有效的激发了退役士兵的创业激情。同时对自谋职业退役士兵8人,一次性发放补偿金447376元。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46920元。五是复员干部稳定工作卓有成效。为符合条件的复员干部每人发放元旦、春节临时救济金450元,做好8名复员干部思想工作,有效遏止部分复员干部参与集体进京上访活动。六是全力做好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各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考评组的考评验收。

(六)社会事务管理依法有效。各项社会事务管理依法推进,扎实有效。一是民间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对我县各类社团、民办非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核查、登记。截止目前,我县各案各类社会组织222个,在民政局登记注册的143家,其中:社团组织128家(含农村党支部+协会),民办非企业15家,有会员28435人,成立党组织的10家。二是殡葬管理实现新突破。通过加大宣传,积极组织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各类宣传活动10多项,发放宣传品1万余份,成功引导错峰祭祀人数达5万人,占节日期间祭祀人数的三分之一。切实做好乱埋乱葬治理工作,今年以来,迁移安置乱埋乱葬坟墓1200余穴。三是婚姻登记依法推进。今年以来,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管理,调整充实工作人员1名,累计办理婚姻登记1713对,其中结婚登记922对,补办结婚登记592对,离婚登记199对,开具夫妻关系证明161对,无婚姻登记证明571件,初婚婚检率100%。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区划地名的管理工作。严格按法律及程序开展地名的审批和更名工作。

(七)切实提升干部素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在机关开展“三比三看”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正气,锻造优良作风,提升科学发展能力。“三比”即:比奉献、比业绩、比创新“三看”即:看党性是否明显增强、看能力是否明显提高、看形象是否明显提升。积极推行公开承诺制。二是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为民服务为目的,开展以“争工作先进单位,创一流工作环境;争工作先进个人,创一流服务质量;争做民政行业标兵,创工作特色亮点”的“三争三创”活动。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推进工作由“管理服务”向“服务管理”的转型,有效提高了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服务创新能力、学习调研能力、环境创优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廉洁自律能力。四是加大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与基层民政所、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了党建、党风廉政、民政工作、社会治安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开展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五是加大各种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民政工作的信息报道工作。开展了各种宣传12场次,张挂各种横幅62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8000余份,报送各种信条,进一步营造了民政工作舆论氛围。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退役士兵培训难。由于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从事职业的局限性,他们所掌握的技术、所具各的技能与地方部门所需所求存在较大差异,加之退役士兵自身情况参差不齐,给技术技能培训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二是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由于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太多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子女来保障。部分农村贫困老人的“生活难”、“就医难”还没有从根本土得到解决。三是执行力还有待强化。个别同志以事情多、任务重为借口,缺乏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抓落实不够深入,解决疑难问题、啃“硬骨头”的劲头不足。四是应急能力还有待提高。面对各类突发性事件,应急反应能力还不相适应,有效应对的机制、制度安排还不够健全。上述问题,需要今后逐步加以改进。

二、20XX年工作思路及措施

20XX年,我局要在县委、政府领导下,在区、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排查民政工作中影响稳定的矛盾和突出问题。努力保障“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努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进程。加强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督导落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全心全意”的服务理念,深刻理解“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的工作方向,做好稳中有序、逐步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扎实做好各项灾害应急准备和灾害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救灾投入机制,构建城乡减灾防灾工作长效机制。加大救灾物资储各,确保灾害救助应急能力。一旦发生灾害,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受灾不同情况,在吃、穿、住等方面制定详细救助方案,做到资金、物资和救助措施“三到位”,确保群众生活和财产安全。

(二)确保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一是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综合性福利服务中心)3500平米的扩建项目,使我县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二是抓好自治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措施,创新机制,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进程。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完成社团清理整顿任务,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评估检查验收,积极发挥贺兰县社会组织工委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福利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各项爱老敬老助老活动。五是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加大丧俗改革力度,加强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强化殡仪服务机构人员管理,明确殡仪服务职责范围,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对金山陵园和殡仪服务中心的管理,促使其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努力将金山陵园打造成为集生态、文化、丧葬为一体,在全区有较高知名度的生态陵园。加大宣传与管理力度,在全县营造文明祭祀,文明丧葬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推进各项民生保障服务。一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在保持城乡低保对象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物价上涨的因素,适时适度提高保障救助水平,使保障标准、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积极探索研究城乡统筹一体化过程中新的低保政策。二是创新低保救助机制。进一步优化城乡低保救助政策,确保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落实低保联络户制度,争取实现城乡低保同标准,全面提高低保保障水平。三是完善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加快推进城乡低保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城乡低保管理信息联网。四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重点做好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衔接,加强“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工作,形成“门诊救助、资助参保参合、住院救助、大病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五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政策。深入基层,加强调研,细致工作,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一个政策、一个标准,确保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政策落到实处,为患病城乡困难居民提供更多的医疗实惠。

(四)加强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努力完成五个农村社阝和二个城镇社区阵地建设。二是加大对社区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推进我县城乡社区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三是加强对城乡社区的指导,促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城乡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满足城乡居民多种服务需求。四是努力创建1-2个“五星级”城镇社区。五是全面完成第八届城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五)巩固提升国家级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一是积极探索双拥共建的新途径、新内容、新方法,创新机制求突破,强化措施求发展,推动我县双拥共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大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力度,切实做好优抚对象的困难救助工作,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三是进一步完善双拥共建考核细则,加大双拥共建考核力度,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二连冠”开好头,起好步。

(六)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一是完善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信访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进一步做好复员干部稳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复员干部冬季取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再就业等问题,切实维护复员干部稳定工作。

(七)扎实推进民政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以“民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主题的民政文化建设。牢固树立争先进位的思想,开展“四促”活动,即:促发展理念的转变。在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起大发展、快发展的理念,推动我县民政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促发展方式的转变。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切实抓好民生工程建设;促工作水平的提高。在全体民政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争先进位意识,使我县民政工作在全市争第一,单项工作在全区有名次,大项工作在全国有影响;促工作作风的转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政为民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加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聚精会神干工作,满腔热忱抓落实。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建设廉洁服务为目标,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群众关注的城乡低保、各种救助程序,努力打造“阳光民政”。三是加大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深化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民政为民新形象。四是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班子成员的管理,努力营造团结、务实、勤政、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五是切实抓好干部职工素质提升工作,努力打造政治合格,品德良好,作风优良,团结务实,拼搏进取,人人争先的民政队伍。六是加强民政法制建设。从建章立制入手,进一步健全民政法制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化管理,强化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夯实民政法制基础。

【范文三:2016年民政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计划】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以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推进民生改善,增进民生福祉,创新社会管理,创优为民服务,各项民政重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市民政局在今年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荣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20XX年民政工作总结

一、以强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为要务,民生温度、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城乡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圆满完成了省政府安排的城乡低保、五保对象提标任务,完善了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变动挂钩联动机制,重点启动实施了临时救助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制度,并取得实效。20XX年,我市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补助资金2、3577亿元。其中,在按照省政府要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30、22元基础上,我市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60元,并每人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500元。共计为纳入城乡低保对象的74194户、108053人(城市28714人、农村79339人)分别发放城乡低保金达9928、10672万元,城乡低保对象月均补助达到239、110元,分别比去年提高26、16元;全市保障五保供养对象6411人,共计发放五保供养金1859、1万元,集中、分散供养对象人均补助分别达5085、2100元,集中供养率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达到26、8%,均高于全省平均保障水平;全市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118万元,资助城乡困难群众6083人(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灾害应急救助高效有序。进一步完善了市、县、乡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新建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实现开工建设。5月,在陵川县吕家河村举办了20XX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针对今年7月30日至31日我市发生的有气象记载以来最大一次强降雨灾害,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第一时间深入灾区查灾核灾,做好各次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制定灾民生活安排方案,及时对灾民进行生活救助,下达中央、省、市救灾资金878万元,有力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访贫问寒送温暖”活动,共走访慰问各类困难群众1413户,发放慰问金32、1万元,面粉15万斤,其他节日慰问品2700余件。

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认真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下拨发放省、市抚恤事业资金8025万元。调整提高了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等1、72万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面实行了重点优抚对象就医“参保补偿、优惠减免、医疗救助、大病救助”四项结算异地进行、同步落实、即时结清的“一站式”服务机制。落实《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晋民发〔20XX〕5号)精神,我市共有800余名60周岁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平反人员子女按标准领取生活补助。残疾军人评残鉴定、参试退役人员体检、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老兵身份核查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全面落实。继续落实“两考”、“三公”安置办法,572名退役人员安置任务全面完成,70名农村退役士兵在定点承训院校参加长期技能培训。认真落实军休“两个待遇”,确保了军民双拥共建的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二、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以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为抓手,社会组织政府扶持和评估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我市村民委员会全部依法推选产生了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完善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项制度,初步形成了村民自治组织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积极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形式,《村务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完善,全部纳入了“阳光农廉网”,基层群众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取得新的成果,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沁水县被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创新社区管理体制试点取得圆满成功。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有关要求,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XX〕52号),及时召开全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选取城区南街办事处作为试点,重点在“走访摸底调查,合理划分社区,科学设置网格,明确工作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信息平台”等方面先行先试,16个社区网格化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我市共有497个村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占到全市农村社区的23%。

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取得创新性突破。积极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XX市市级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民〔20XX〕91号),共发放扶持资金339、4万元,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63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资金扶持。开展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了《关于印发〈XX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市民〔20XX〕14号),并筹备成立了社会组织评估中心、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等机构,完成了对首批申请评估的30家社团的评估工作。制订了《XX市社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方案》,对298家社会组织进行了集中整顿,圆满完成了社会组织集中整顿任务。认真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全年办理社会组织登记62件;完成了社会组织年检,年检率达到90%,合格率达到83%以上;出台了《XX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在城区开展了试点并取得实效。

三、以社会服务社会化和服务对象公众化为方向,以专项民政事务规范提高为要求,民政社会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升。

民政社会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20XX年,我们继续加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现了开工建设。新建市福利院完成了整体搬迁,新建市殡仪馆实现竣工剪彩。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完成了开工前的所有准备。陵川县、沁水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阳城县、泽州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已开工建设;城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目前正在办理相关项目手续。民政基础设施的改善,使得我市民政为民服务的基础更加完善,服务保障能力得以全面提升。

老年人和孤儿福利事业取得进步。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XX市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XX〕78号),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在此基础上,我局又制定下发了《XX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十二五”期间养老建设指标落实到了各县(市、区)。日间照料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农村,我市选取泽州县北义城镇东张村、西张村、蔡河村、刘轩窑村和高都镇保福村为试点村,开展农村日间照料养老服务工作;在城市,城区康乐社区建立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进入试运营阶段。进一步规范了孤儿生活保障工作,孤儿生活费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20XX年全市共保障孤儿574人,拨付孤儿保障资金585、852万元,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福彩发行安全运行,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1、8亿元。“福彩助学”活动中,共动用福彩公益金55万元,资助了110名贫困大学新生。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全市六县(市、区)均成立了慈善组织。截至目前,全市共募集慈善款861、4万元,先后开展了慈爱阳光班、慈善光明行动、关爱矿工行动等十多个慈善救助项目,救助困难群众3万余人,发放救助金380万元。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得以进一步提升。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和地名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加强,《XX市地名志》编纂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中国政区大典》XX分卷资料全部按规定要求和时限上报省厅。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有序推进,泽州、陵川线联检任务圆满完成。认真实施民政部开展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拓展创新开展了“救助管理进社区”,基本实现了我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乞讨现象的工作目标,全年共救助各类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365人(次)。婚姻和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得到巩固,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16000余对,办理收养登记12例,合格率均达100%。以惠民殡葬、绿色殡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出台了《XX市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申领办法》(晋市财发〔20XX〕122号),明确了“三费”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出台了《关于对城乡居民实行惠民殡葬补贴的意见》(晋市政办〔20XX〕113号),进一步扩大了殡葬惠民范围。市烈士陵园“革命英烈纪念馆”顺利实现布展,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四、以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为突破,以厅市合作共建协议签约为契机,在创新实践中加速民政事业转型跨越发展步伐。

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实现突破。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办)民政队伍建设的通知》(晋市政办〔20XX〕38号),并协调市编办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基层低保等民政工作机构编制的意见》(晋市编办字〔20XX〕37号),明确了各乡镇(街办)新增编制数。5月4日,市政府就此项工作专门召开了“全市乡镇(街办)民政队伍建设工作会”,对增加基层民政专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目前,城区率先完成了人员招聘工作,其余各县(市、区)也都积极完成了人员招聘和工作机构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

农村社区管理服务试点进展顺利。在沁水县郑村镇开展“三化协同推进”农村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创新试点,是今年市政府交给我局的一项重大课题。我局高度重视,就如何盘活城乡公共资源、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等积极同沁水各级部门沟通,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进展迅速。“一镇四村”(即镇规划区,湘峪、半峪、常店、后河四村)发展思路基本成熟,多元产业格局初步形成,移民点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有序推进,将为下一步我市乡村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办法。

厅市合作共建实现良好开局。我局在与省民政厅和市政府的充分沟通协调下,在征求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出台了《厅市合作共建民政事业综合改革发展示范区协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厅市合作共建示范区协议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综合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厅市共建合作协议20XX-20XX年分年度规划表》,并于20XX年11月28日圆满举行了签约仪式。

专项课题研究取得初步成果。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我局重点以建设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为内容,开展了加强和创新民政社会管理的专项课题研究。通过课题设计,旨在为我市“十二五”时期构建起一种“津贴+服务+设施”的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模式。目前,共召开3次征求意见会,1次课题汇报会,13个子课题全部完成,总报告正在最后的修改完善中。

五、以创先争优为民服务为落脚点,以“亲民、利民、护民、惠民”为目标,塑造了民政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

20XX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全市民政系统涌现出了一批以市荣康医院、市军休所、市救助管理站,城区婚姻登记处、泽州县北义城镇民政办、阳城县太岳烈士陵园服务管理所、沁水县土沃敬老院等为典型的全省、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群众满意窗口”。创先争优、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和机关作风整顿等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主题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透明度,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运行安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卓有成效,局机关定期不定期举行学习活动,确保了十八大精神在民政系统的贯彻落实,促进了机关干部综合业务素质提升。创新建议提案答复方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面对面”的答复,12件市六届二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圆满完成,答复率100%,满意率达95%以上。此外,民政文化、民政信访、计划财务、综合治理、社会人才队伍建设,以及人事档案、事业单位改革等项工作也都取得新的成效。

20XX年民政工作计划

20XX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将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市民政工作的总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厅市合作共建内容,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落实厅市合作协议的“实施意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促进我市民政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城乡社会建设取得新的进步。

——落实城乡社区建设任务

1、打造推出一批特色精品社区品牌。在城区,选择1—2个社区开展“一刻钟服务圈”试点工作,推出“一街道、一个社区服务品牌”;在各县(市)政府所在城镇推出1-2个“特色社区服务”典型,从而为实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经验。

2、落实社区“三有一化”建设任务。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20XX]27号),全面落实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三有一化”建设要求,初步实现社区机构人员、工作场所、经费保障“三落实”。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协调市、县两级财政统筹解决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加强社区用房建设,采用多种方式,逐步达到每个社区用房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标准;统筹解决社区办公和活动经费,基本确立市、县(市、区)财政投入为主、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社区经费保障机制。

3、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通知”(晋组通字[20XX]55号)精神,充分吸取去年城区成功试点经验,年底前,全面完成社区网格化设置任务,基本实现全市社区网格全覆盖、服务零缝隙目标。

4、构建社区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积极整合信息化资源,初步建成覆盖市区或更大范围的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在集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方面取得进展。

5、开展“城中村”社区建设调研活动。按照我市城市“六区联动、组团发展”的规划目标,市局组织协调城区有关部门开展“六区(主城区、金村区、北石店区、南村区、巴公区、高都区)”现有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现状调研报告,为我市进一步扩大城市社区建设规模提供决策依据。

6、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力度。按照我市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建设,推进20%以上的农村社区达到“五个全覆盖”。继续深化村务公开工作,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进一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1、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市级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暂行办法》,研究出台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制度,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目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社会组织分类服务目录。在市级层面,先行开展并完成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试点并取得经验。

2、加快社会组培育发展。市、县两级都要试行开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首先对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类社会组织以及跨部门、跨行业的社会组织,探索实行由民政部门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监督。逐步探索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XX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扩大社会组织评估范围;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和年检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年检内容、标准、流程,社会组织年检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大民生改善保障力度,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完善《XX市城乡低保工作实施规程(试行)》,不断规范全市低保工作,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救助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完善低保对象资格条件,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运机制,并从城乡统筹角度探索研究制定相对统一的区域低保标准;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流程,细化低保审核审批流程中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规则;三是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以及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四是要认真落实好每个主体管理服务责任,争取做到权责统一,确保低保工作的每个环节事有人做、责有人负;五是要探索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研究制定具体的信息查询办法,加强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管理服务能力。

2、继续落实市政府“一站式”医疗救助《实施意见》。进一步巩固完善较为统一的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一站式”管理服务制度和平台,配合有关部门在沁水县开展农村参合儿童重大疾病和农村居民新增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

3、提高五保供养工作水平。继续落实市政府《农村敬老院建设意见》,每个县(市、区)至少完成一所以上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理顺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和渠道;制定出台“XX市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做好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继续深化“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并超过30%。

——强化自然灾害救援体系

1、强化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落实市民政局、财政局《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县级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市级救灾储备库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阳城、陵川、沁水、泽州四县新建储备库实现搬迁;对全市乡镇灾害信息员开展培训、认证,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救灾应急演练,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省、市综合减灾模范社区。

2、继续加强社会捐助工作。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切实帮助我市受灾和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营造“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军地融合式发展,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

——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政策

1、加强拥军优抚褒扬工作。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落实“一卡通”发放制度和重点优抚对象就医“一站式”服务机制。各县(市、区)完成本地区《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的修订,完善提高抚恤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政策。积极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新途径,推进“双拥”活动深入开展。

2、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做好荣誉军人等民政对象养老机构建设和改造,确保和进一步提升服务孤老优抚对象、复员军人供养能力。烈士纪念设施及零散烈士墓保护维修改造工程完成70%,市烈士陵园“革命英烈纪念馆”清明节实现开馆,市荣康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大楼实现开工建设并争取完成主体工程。

——稳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进一步完善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与退休供养相结合的安置制度。继续实行“三公”、“两考”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全面完成年度安置任务;明确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100%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继续组织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结业率和推荐就业率;认真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

四、增强社会服务供给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加快发展社会养老事业

1、推进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制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资金扶持办法,试行启动养老运营政府补贴制度和购买服务制度,鼓励和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启动建设市级失能老人养护中心项目,并逐步承接养老护工资质培训和鉴定职能,沁水、陵川两县要依托现已建成的县级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开展失能老人养护示范试点,阳城、泽州、高平要加快综合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逐步形成社会失能老人养护能力。

2、探索建立普惠型养老制度。按照普惠制的要求,在我市分门别类地分层次、分标准地对不同老人群体制定相关的津贴和服务的类别和标准。市级财政负担全市90周岁以上老龄津贴,标准为9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24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3600元;各县(市、区)建立落实覆盖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覆盖60-70周岁以上老人津贴制度。

3、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制改革。按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要求,继续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探索建立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今年,争取城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十张以上,有10%以上的乡镇、农村社区分别建立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设施互助组织。

——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区划的规划、调整等项工作,拟出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意见”,并向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任务。加强区域界线规范化管理,重点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全面完成《地名志》编撰任务和《政区大典》XX卷的资料审定、上报和编审出版,完善地名数据库更新维护,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2、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在“救助管理进社区”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覆盖面,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力度,切实做好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救助服务。

3、抓好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建立县级婚姻登记颁证中心,拓展婚姻登记服务网络系统功能,探索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

4、不断深化殡葬改革,逐步扩大殡葬惠民范围。重点巩固完善殡葬救助保障体系,加大政府公共财政保障力度,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总体布局,高平、阳城争取完成新建殡仪馆和公墓建设任务,提高火化率。

5、加强彩票发行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社会福利彩票发行额达到2亿元。

6、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推进慈善机构运行方式改革,在市、县两级全面建立慈善组织基础上,推进公益慈善组织覆盖到城乡社区。

五、创新民政社会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

重点要完成乡镇(街办)民政工作站建设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设置民政事务服务窗口,搭建乡、村两级民政管理服务平台。每个民政工作站要有不低于30平方米办公场所(挂县级民政局统一制作的民政工作站标牌),落实厅市合作协议内容要求的乡镇民政工作站“1133”办公设施配备要求。全市民政工作站要在市民政局的统一规范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廉政风险防控等,并全部公示上墙。

——保障民政工作业务经费。

从今年起,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积极争取落实当地财政分别按照辖区人口人均1元钱标准将民政业务经费列入预算,同时要争取当地县(市、区)级财政根据乡镇(街道)辖区规模以及工作量大小等实际情况预算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乡镇民政工作站必要的工作开支和正常的行政运转。

——做好课题成果转化运用。认真抓好普惠型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课题成果运用,找准工作结合点,对课题报告中提出的一些好的思路和想法,逐项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或意见,加速成果转化,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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